为了提高学院教职工的政治素质,强化业务能力,使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时间安排
每周星期四下午为政治业务集中学习时间,其它时间可以自学。
二、学习内容
1、政治学习。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主,保证学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业务学习。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组织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内容可包括教学法研究、集体备课、教材分析、教学经验交流、教研论文交流、学术讲座、教学改革专题研讨和管理工作经验等。
三、学习形式
政治与业务学习采取统一集中与分散学习的方式进行,统一集中学习由学院统一召集,分散学习由各部门负责召集。
四、要求
1、组织实施。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不得无故不参加学习。因特殊情况个别部门不能学习的,需经院领导批准。
2、制订学习计划。各部门要制订好学习计划,在活动前要及早作好安排。
3、建立学习登记薄。建立政治业务学习登记薄,由党政办负责学习登记薄的发放,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在本周内没组织学习的内容,要在下周内补课。
五、考核检查
1、日常督促检查,一是督促完成学习任务,二是检查学习登记薄和学习笔记。
2、学期末集中汇总,作为全面考核的主要依据。
湖北医药学院药学院分党委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