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区人才(生活)津(补)贴第二批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学院对2023年度城区人才(生活)津(补)贴第二批申请人员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何雪莱、徐璠婧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0日—10月24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药学院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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