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1年引进博士聘期期满考核和2019年引进博士延期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被考核对象《湖北医药学院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聘期任务,经药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如下,
2021年引进,截止2024年聘期已满3年的博士:
罗寒,未完成首聘期任务,考核不合格,鉴于日常工作表现和工作基础同意延期两年;
李兵,未完成首聘期任务,考核不合格,鉴于日常工作表现和工作基础同意延期两年;
许毛,未完成首聘期任务,考核不合格,鉴于日常工作表现和工作基础同意延期两年;
以上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药学院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