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考核工作在校人事处的管理、监督、指导下,由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湖北医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考核公告》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药学院岗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
岗位:药学院教师岗(1人)
专业:中药学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程序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原则。
4、坚持保密、回避、监督原则。
三、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
考生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现场复审,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时间:2023年5月18日 中午13:30
地点:湖北医药学院药学院五楼院办公室
(二)考生现场复审需提交材料:本人纸质简历8份(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高中以后所有学习工作经历等信息须完整),身份证,高中之后各个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原件,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如在职有工作单位,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四、考核方式及时间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包括自我介绍、试讲和专家提问三部分。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
①自我介绍:个人基本信息、受教育经历、专业知识背景、实践经历等,自备PPT。
②试讲:自选中药学专业课程相关章节,自备PPT。
自我介绍和试讲合并进行,限时10分钟,超时在平均分基础上扣5分。
③专家提问: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工作态度、专业知识水平、专业技能水平、综合分析思维能力等,限时5分钟。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14:30。
地点:湖北医药学院药学院六楼会议室
五、考核成绩计分办法
面试当场评分,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计算考生面试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对成绩相同的考生增加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六、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
根据最终总成绩,按1∶1的岗位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在湖北医药学院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心理测试合格,报经学校同意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不能予以录用的,取消拟聘资格,经考核小组商议后,可根据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心理测试等,或不予递补。
七、公示
考生对面试方案如有疑问、问题可联系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电话:0719-8875316;药学院办公室,电话:0719-8891124。考核结束后,按要求对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药学院(https://yxy.hbmu.edu.cn/)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上报校人事处(https://rsb.hbmu.edu.cn)网站公示。
湖北医药学院药学院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