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19号)、《湖北省实验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4号)、《湖北医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修订)》(湖医药行发[2016]15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药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第五临床学院联合组织对申报2022年度讲师职称的人员进行了评审。
根据评审结果,唐豫媛具备讲师任职资格。
公示10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1日-20222年12月30日),广大教职工如对以上公示人员有何意见,请于2022年12月30日前向学院办公室反映,鼓励和欢迎实名举报。
办公室电话:0719-88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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