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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物与医药学科群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2-05-26 10:53  药学院

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十四五”湖北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名单的通知》(鄂教研函〔2021〕5号),切实做好“生物与医药”学科群建设项目资助工作,根据《湖北医药学院学科群管理暂行办法》(湖医药办字﹝2021﹞33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项目类别及额度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为12-15万元/年,一般项目3-5万元/年。

2、项目内容及绩效目标

项目原则上应围绕“生物与医药学科群项目指南”开展,可自行设定若干个子方向(详见附件1)。成果第一版权单位必须为“湖北医药学院”或“湖北医药学院附属xx医院”,且署名“湖北医药学院药学院”。

3、项目期限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自行设定项目期限,不超过4年。每年绩效考核后,滚动支持,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项目继续支持,考核不合格的暂停支持;

二、申请条件

(一)重点项目

1、重点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并有具有博士学位,能把握本方向国内外发展趋势、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学科专家担任,在首席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方向的建设与发展;

2、重点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7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3、重点项目中的学术骨干应有博士学位,且主持有在研的科研项目,近三年在本方向发表有高水平学术论文(中科院二区以上论文)或产出重要研究成果,且具备在国际顶尖期刊发表论文或冲击国家和省级科技奖的基础;

4、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不得参与两个及以上的学科群项目,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申报。

(二)一般项目

1、一般项目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

2、一般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应在本方向发表有高水平学术论文或重要研究成果,以中青年人才为主。

3、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不得参与两个及以上的学科群项目,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申报。

三、时间安排

5月26日学校发布通知,组织申报;

6月12日前,申请人填写《生物与医药学科群项目任务书》(附件2),电子版发送邮箱446769886@qq.com,并提交纸质版1份至教学科研办李老师。电话:13635719673,地址:药学院四楼教学科研办公室。

6月中下旬项目评审,立项发文;

12月初各项目负责人汇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优秀的按照《关于印发<湖北医药学院学科建设奖励办法>的通知》(湖医药办字﹝2021﹞14号)予以奖励。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

附件【附件1-生物与医药学科群研究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生物与医药学科群项目任务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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