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5日,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10】3号、教财厅函【2010】16号)及《湖北医药学院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评定及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校行发【2008】32号)等文件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学生申请,评议小组讨论,小组投票三个程序选出药学院本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2019-2020年药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2017级制药工程班 张孜彤
若对以上结果有异议,欢迎广大师生员工于2020年10月17日前向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举报反映。
举报电话:0719-8875190
联 系 人:肖 飞
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5日